特赦背景与政策制定
1949年至195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十年里,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奋发图强,迅速疗愈了战争的创伤。这一时期,我们完成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抗美援朝战争以及反右派斗争,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圆满完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尽管某些工作出现了偏差(如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但在这十年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以及外交等各个领域均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际地位稳步提升,社会稳定,经济复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在对敌斗争方面,中国大陆已全部解放。关押在全国各地的战犯在经过十余年的劳动改造及悔过自新教育后,大多数人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改恶从善的实际表现。很多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为国家、人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以赎往日犯下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如能特赦一批确已改恶从善的战犯,将有助于孤立、动摇和瓦解境内外的反动分子,缓和同台湾当局的关系,加强台湾与大陆的联系。于是分期分批释放一批确已改恶从善的战犯的问题便提上了议事日程。
早在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曾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政策,总的精神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国内战犯一个不杀,连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不能帮助除四害,四不能强大国防,五不能收复台湾。
时任国务院总理及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对于分期分批释放国民党战犯及推动和平解放台湾的大业,展开了周密的筹划。1956年1月30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他发出了“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全面统一而共同奋斗”的倡议。同日,他在陆定一草拟的《关于配合周恩来同志在政协所作的政治报告开展相应对台宣传工作的报告》中,作出了“政协会后,不妨先释放十几个战犯以观后效”的批示。
鉴于释放战犯问题的重要性,1956年春,中共中央在广泛征求我党政军群等各系统的意见基础上,亦积极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寻求建言,以展开政治协商。3月14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与会者聚焦于周恩来提出的释放战犯的建议。紧接着,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分别就战犯问题提交了专题报告。周恩来依据毛主席提出的对国内战犯“一个不杀”的原则,并结合惩办与宽大、劳动改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发表了重要讲话,详尽阐述了这一重要决策的目的、方针与实施步骤。同时,对于战犯释放后的生活与工作安排,他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为保障该工作的顺利推进,中共中央特地组建了由罗瑞卿、孔原、徐冰、徐子荣担任成员的“处理战犯专案小组”,并迅速投入工作。当时,依据中央制定的战犯认定标准,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战犯逐一进行了审查与核实,总计确定了926名战犯,其中军队系统736名、政府系统46名、党务系统27名、特务系统117名。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了对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包括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我党的方针政策,研读《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人民公敌蒋介石》等著作,以及相关的理论报刊和参考资料;尤其着重引导他们端正对人民公敌蒋介石的态度,并提升他们对自身罪行的认识。
为深化理论学习的实践,管教机构分期分批安排战犯离开监所,参观东北、天津、武汉、上海等地,让他们亲眼见证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以此推动他们思想的转变。在此期间,我党亦派遣了一些在国民党起义中发挥显著作用的原将领及爱国民主人士,诸如张治中、傅作义、程潜、邵力子、章士钊、蒋光鼐、郑洞国、侯镜如等人,前往功德林监狱探望战犯,向他们阐述民族大义,描绘祖国的光明未来,并开展说服引导工作。经过长期的、全方位的不懈努力,一些曾经与人民为敌的战争罪犯逐渐转变为新人。
1959年9月8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特赦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犯和普通刑事罪犯的建议》。9月14日,毛泽东代表中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该建议。9月15日,毛泽东邀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文化教育界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座谈会,通报并征求对特赦问题的意见。关于特赦条件,毛泽东说:“凡是改好了的,我们赦免。按照宪法,叫特赦,不是大赦。”关于为什么要实施特赦政策,毛泽东说,主要是又经过几年的发展,“人民自己站起来了,人民有神气了,问题是个人民问题”。
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九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毛主席提出的《关于特赦确已改恶从善的罪犯的决定》。当日,刘少奇主席随即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自此次特赦起,直至1975年,我国政府陆续分七批次对在押的国民党、伪满洲国及伪蒙疆政府的战犯实施了特赦释放,此举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社会正面效应。舆论普遍赞誉,我国政府改造战犯的成就堪称“旷世奇观,人间奇迹”!当功德林中的战犯们得知自己将被分批特赦的消息,无不激动万分。他们甚至联名给毛主席写了一封感谢信,倾诉了对党和毛主席、对人民政府赋予他们新生之恩的无限感激。
特赦释放战犯
1959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各地的战犯管理所举行了特赦释放的盛大会,公布了此次特赦的战犯名单,并发放了特赦通知书。众多战犯在接过通知书的那一刻,激动得热泪盈眶,纷纷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此次特赦共有33名战犯获得宽恕:其中,属于国民党系统的有30人,包括徐州“剿总”中将副总司令杜聿明、第二“绥靖”区中将司令兼山东省政府主席王耀武、第四十九军中将军长郑庭笈、川湘鄂边区“绥靖”公署中将主任宋希濂、天津警备司令部中将司令陈长捷、东北“剿总”第六兵团中将司令卢浚泉、第十八军少将军长杨伯涛等;属于伪满洲国的则有3人,包括伪满洲国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等。
溥仪接特赦令
1960年11月28日,我国正式实施了第二批战犯的特赦,共有50名战犯获得释放。在这批获释者中,有45名属于国民党阵营,其中包括东北“剿总”的副司令范汉杰、第二“绥靖”区的中将副司令李仙洲、第三军的中将军长罗历戎、第四十一军的中将军长胡临骢、第六十六军的中将军长宋瑞珂、第九十六军的中将军长陈金城,以及“国防部”保密局云南站少将站长沈醉等人;其余5名则来自伪满洲国和伪蒙古政权。
1961年12月25日,我国对第三批战犯实施特赦,共计68人获释。其中,来自国民党系统的有61人,包括第九兵团中将司令廖耀湘、第六十二军中将军长兼天津防务区副司令林伟俦、第四十八军中将军长张鸿文、第七兵团中将副司令何文鼎、第十三兵团第九军中将军长黄淑、第七十三军中将军长韩浚等;来自伪满洲国系统的则有7人,其中包括伪满洲国外交部大臣阮振铎等。
1963年4月9日,我国政府宣布对第四批战犯实施特赦,共计35人获释。其中,30名战犯隶属于国民党体系,他们分别是:第十五“绥靖”区中将司令康泽、第四十七军中将军长严翊、第五十五军第七十四师中将师长李益智、第二十四军军官总队中将总队长高建白、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中将副长官孙渡、第七十军少将代军长邓军林等。另外5名战犯属于伪满、伪蒙体系,包括伪蒙疆政府主席、伪蒙古军总司令德穆楚克栋鲁普等。
1964年12月28日,我国对第五批战犯实施特赦,共计53人获释。其中,国民党系统战犯45名,涵盖第七“绥靖”区上将司令兼四川省政府主席王陵基、西康省保安司令部中将副司令王靖宇、第六集团军中将副总司令梁培璜、第八兵团中将副司令曹天戈、第一二五军第一八三师少将师长王光伦、第一○七军第二六一师少将师长孙玉田等要员;伪满、伪蒙系统战犯8名,包括伪蒙疆自治政府副主席、伪蒙古军上将副总司令兼第一军军长李守信等人。
1966年4月16日,我国特赦第六批战犯,共计57人。其中,隶属于国民党系统的有52人,如第七十九军中将军长方靖、江阴要塞中将司令孔庆桂、第三军中将副军长杨光钰、“国防部”中将部员杨安铭、第一二四军少将副军长伍重岩、第一二七军少将副军长李德生等;伪满、伪蒙系统的战犯则有5名,包括伪满洲国经济部大臣于静远等。
1975年3月19日,我国正式实施了第七批战犯的特赦。这一行动与上一次特赦相隔了整整九年。原因在于,自第六批战犯获释之后,文化大革命随即展开。毛泽东在一场谈话中明确指出:“这场革命是对国民党斗争的延续。”因此,对国民党战犯的特赦工作被迫暂停。直至1974年12月,毛泽东再次作出指示,下令释放第七批战犯。
1975年伊始,正值新春佳节之际,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二月二十五日,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七批特赦事宜的报告》,将293名战犯纳入特赦名单,但其中13名罪责深重的罪犯不在此列。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同志作出批示:“一个不杀”,“皆予以释放,强迫改造非我所愿”。在具体政策与待遇上,他还特别指示:“在释放战犯之际,应举行欢送仪式,邀请他们共进盛宴,多食鱼肉佳肴,并每人发放一百元零用钱,确保他们享有公民权利。”到了三月十九日,第七批共293名战犯得以特赦,其中290名为国民党系统成员,包括第十二兵团中将司令黄维、第十三兵团中将副司令李九思、豫鄂皖边区“绥靖”总司令部中将总司令庄学夫、徐州“剿总”前进指挥部中将副参谋长文强、晋陕边区挺进纵队中将司令宋清轩、第五十一军中将军长王秉钺等人;其余3名为伪满、伪蒙系统人员。至此,全国范围内关押的所有国内战犯均获得特赦并获释。
在特赦释放了所有国内战犯之后,各方均给予了积极评价,这一举措在国内外激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同年9月9日,依据毛泽东同志“建议一律释放”的明确批示,对于当时全国范围内被判处历史罪行而进行改造或刑满留场劳动就业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级别的党政军特工作人员,迅速实施了全面的特赦,将他们全部予以释放。
各人适宜 安置妥当
党和政府对那些分期分批获得特赦的国内战犯,并非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相反,他们在战犯获释之际,便对其出狱后的生活、工作、医疗以及家庭婚姻等方面进行了周到的安排与照顾。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对所有被特赦的人员,都将赋予其公民权利;具备工作能力的,将得到适当的工作机会;身患疾病的,将与我们干部一样接受治疗,并享有公费医疗待遇;丧失工作能力的,将得到妥善安置;愿返回台湾的,将提供足够的路费,并给予便利;若未来愿意归来的,我们亦将热烈欢迎。
为使被特赦释放的战犯尽快适应新生活,融入社会,党和政府对他们多关怀、多鼓励、多照顾,尽量解决其实际问题。1959年12月1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以黄埔军校老师的身份,亲切会见了首批特赦的杜聿明、王耀武、曾扩情、宋希濂、陈长捷、杨伯涛、郑庭笈、邱行湘、周振强、卢浚泉和爱新觉罗·溥仪11人,这些人中大部分是当年黄埔军校的学生。参加会见的还有副总理陈毅、副总理习仲勋,以及张治中、邵力子、傅作义和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有关负责人。周总理同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客人一一握手后,示意大家坐下,与他们亲切交谈。杜聿明检讨说:“学生未能遵从老师的教诲,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周总理则宽容地回应:“这并非你们的过错,而是我这个老师未能尽到教导之责。”周总理还关切地询问了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家庭状况。看到坐在一旁的末代皇帝溥仪沉默寡言,周总理便与他谈论起满族的风俗礼节,从而使得谈话气氛变得轻松起来。陈毅副总理幽默地插话道:“当年在北平求学时,总想一睹皇帝的风采,今日终于如愿以偿,近距离见到了。”众人闻言,皆笑逐颜开。
在轻松风趣、亲切和谐的气氛中,总理把谈话转入了正题。他勉励大家加强思想改造,站稳民族立场和劳动人民立场,好好学习毛主席著作和马列主义,培养劳动观、集体观,做一个好公民。希望他们相信党和政府特赦后一定会信任大家,发挥大家的力量。随后又作了如下安排: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大家可以先行回家探亲,或者将家人接到北京团聚。两个月后,将考虑为大家安排工作。紧接着,张治中、傅作义等也发表了讲话,以身作则,勉励大家衷心感激毛主席和共产党,摒弃过去的自己,重新开始,过上美好的后半生。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安排,分期分批特赦释放的战犯一律由各级党的统战部门负责管理。根据其个人所长及意愿,多数人被安排从事文史资料工作,担任全国政协和各省市政协的文史专员、秘书专员和参事等职务;其中有些人还担任了重要职务,如杜聿明、宋希濂、范汉杰等,曾被选为全国政协常委;还有一批人被安排为地方政协委员、常委。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报效国家。不少人以十分严肃的态度积极撰写回忆录及重大事件亲历记等文章和专著,解开了不少历史谜团,较好地发挥了“前世不忘,后世之师”的作用,留下了一笔笔十分珍贵的历史财富。另外还有不少人参与了对外交往活动:参与接待外宾,与台湾亲友保持书信往来,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贡献了积极力量。
家庭成员是否得以团聚?身处异地的家人是否已迁至北京?部分人妻子已故或离异,是否有意愿重新组建家庭?当得知郑庭笈的妻子冯莉娟因承受不住心理压力,与郑离婚后未再婚,相关部门便安排她到郑工作单位的打字室工作,以便两人增进感情,最终他们很快复婚。在相关部门的细致工作和杜聿明本人的努力下,他的妻子曹秀清得以从美国返回大陆定居,夫妻重聚,开启了崭新的生活篇章。为促成杨伯涛夫妇与子女早日团聚,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家庭五口在北京落户。此外,溥仪以及王耀武、宋希濂、沈醉等人在政协和统战部领导的关心与帮助下,也纷纷再婚,重新组建了家庭。
不过也有少数特赦释放人员的命运一波三折,结局令人感慨。1975年最后一批特赦释放人员中的王秉钺、陈士章、蔡省三、周养浩、王云沛、段克文、杨南、赵一雪、张铁石、张海商十人,申请去台湾与家人团聚。他们的申请很快得到了大陆方面的批准,并顺利办妥了赴香港中转的手续。启程前我方还向他们重申了有关政策:以后打电话、发电报、会亲友、见记者、发表谈话等,一律顺其自便;同时还为他们定制了新衣,发给了足够的路费,并指定香港中国旅行社负责照料他们在香港的生活起居。但台湾当局却认为这是中共的“统战阴谋”,认为这些人是“共谍”“统战分子”,拒不接纳他们回台湾。由于台湾当局的百般阻挠,这十人终究没有实现回台湾与亲人团聚的愿望,只好另找出路:其中四人去了美国,两人留香港,三人重返大陆,一人在香港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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